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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与奖励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2-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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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的步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努力创设一种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根据我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

  二、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1.关注太平镇博爱学校校园网站建设,坚持每天至少浏览1次校园网站网页(5元/期)。

  2.关注游仙教育和体育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每天至少浏览1次(5元/期)。

  3.登陆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scedu.com.cn,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能够使用电子政务平台系统上传、下载文件,进行网络培训学习合格(5元/10学时)。

  4.积极参加市、区、校组织的网络教研培训活动,自觉主动参加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1次(15元、10元、5元/市、区、校次或期;获奖10元/次)。

  5.班主任负责校园网站班级主页的建设与更新工作,每学期至少更新(5元/次)。

  6.教研组长负责校园网站教研组主页的建设与更新工作,每学期至少更新1次(5元/次)。

  7.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每人要有自己的博客空间(5元/次)。

  8、学校中层、校级干部每天登陆太平镇博爱学校校园网站yxtpbaxx.30edu.com上传管理类文件(5元/次)。登陆游仙区教育体育局公文传输系统,完成上级各部门对应的工作(5元/期)。

  9.每位教师要有个人教学综合应用空间,在空间中开展资源建设、备课、课件、理化生科学实验、论文、教学日志、教研成果等网络交流活动(各功能室纪录2元/次;理化生科学音体美图书计算机多媒体资料,10元/期)。

  10.每位教师每学期按照学校要求在学校网站、学校FTP空间上传资源(5元/次)。

  三、评价奖励办法

  1.教育信息化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此项工作。

  2.考核小组将随机检查教师的信息化工作,完成教育信息化任务的,将在本学期的绩效考核中奖励80元。

  3、学校每学期评选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80﹪人次,奖励20元/人期(获奖教师每期不超过100元;未获奖教师每期不超过80元)。

  4、男教师年龄55岁以上,女教师年龄50岁以上,确定基础为60元。

  5、教育信息化科研成果获省、市、区的奖励或推广,奖励80元、40元、20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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