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职工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宣传报道等奖励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教学质量奖

  毕业水平检测考试科目“两率一分”均超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奖200元。

  二、教研成果奖

  1、经学校批准,承担各级公开课、研讨课;在各级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国家级100元,省级80元,州级50元,市级40元,校级20元、教研组公开课奖励20元,但不发证书。在各级组织的录像课、说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国家级80元,省级50元,州级30元,市级20元,校级10元。

  2、经学校批准,参加正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教学刊物编辑部等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设计、教育教学课例、教育教学故事和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在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活动中作培训发言或经验交流讲座,国家级40元,省级30元,州级20元,市级10元。

  3、在正规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教管论文,国家级60元,省级40元,州级30元,市级20元。

  4、经学校批准,承担的各级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音乐社团章程    下一篇:小学名师评选量化标准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