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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研之星评选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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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课程改革,全面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本着“激励竞争、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宗旨,鼓励全体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科研中去,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营造一个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氛围,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施州民族小学教学教研之星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10分)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违反一条扣3分,累计扣分。

  2、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受到刑事拘留或判刑,将无资格参加此项评选活动。

  (二)教学质量:(40分)

  1、按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每缺一项扣3分,不按时上交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8分)

  2、按要求认真备课,不备课就上课,查出后每节扣5分,不按要求备课,一次扣2分;课后反思每学期不少于10次,缺一次扣2分。(8分)

  3、不按要求上课,随意停课、调课发现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    5分;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上课时间擅自离开课堂或、打手机或做其他事件,发现一次扣2分;课堂不使用普通话,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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