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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出勤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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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实行早上上班、下午离校教师签到制度。签到时间如下(以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作息时间为标准):

  门    卫:早上提前90分钟到岗,下午放学清校。

  小 卖 部:早上提前60分钟到岗,下午按规定放学时间离校。

  值日教师:早上提前60分钟到岗,下午放学清校。

  班 主 任:早上提前40分钟到岗,下午放学清班。

  其余教师:早上提前10分钟到岗,下午按规定放学时间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等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多名教师因公请假可由带队教师集体请假。

  三、因病、因事请假在一天及以上者,须由本人写请假条,学校领导同意后,请假方可生效。涉及调课的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程。请假一般要由本人履行手续,不得请人带信或电话请假(特殊情况可除外),杜绝事后补假。

  四、无课教师(不含值日教师)中离办事:1小时内不作事假,1小时外作事假,请假需向当天行政值日老师打招呼,不知去向不打招呼的作旷课(40分钟一节)处理。中离(事假)需委托教师完成职责或任务,班主任需委托教师做好班级管理,若出现缺岗、班级无人管理,按40分钟一节课作旷课处理,如出现事故,由该教师承担责任。教师例会视为40分钟的上班时间。

  五、除公假、法定假、病假(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特殊事假(夫妻双方的父母过世不超过三天的事假;父母、子女及配偶重病不超过三天的事假;子女参加高考陪护不超过三天的事假)和一般事假(一学期不超过两天的)外,教师请假期间的所有代课费(特殊事假每节6元,事假每节10元或每天20元)均由本人从绩效工资中支付;门卫请假期间的所有代班费(事假每天按50元支付代班费),旷工、旷课(旷工每天100元、旷课每节20元,均由本人从绩效工资中支付。由中心学校和教育局批准的病假按比例扣发假期内30%绩效工资。

  六、教师考勤直接与教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挂钩,按考核总分所占比例进行量化考核(教师实得分可超过考核部分):

  1.旷工每天扣5分,旷课每节扣2分,迟课(查记载)、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以签到时间为准),病假(须有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特殊事假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1分。

  2.忘记签到每次扣0.1分,迟到而又不签到每次扣1.5分。请人代签者、请假弄虚作假者视为旷工、旷课。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恩市教文【2010】118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为准。

  八、本考勤制度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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