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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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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完善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武商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暨评优表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指标及分值:教师工作业绩考核80%,教师民主测评10%,领导班子测评10%。

  2.管理办法:

  依据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数和教师当年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按1:2的比例,推荐教师候选人,参加教师民主测评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

  3.计分办法:

  (1)工作业绩80分:依据《武商小学教职工年度工作业绩考评方案》(2015年1月8日武商小学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修订),汇总当年春季、秋季学期教师考核得分,并计算出平均值。计算公式:本人得分=(春季得分+秋季得分)÷2

  如因考核方案有修改,则按教代会表决通过的新方案计分。

  (2)民主测评:

  ①分值:优秀1分,合格0.9分。

  ②个人实得分=优秀的票数×1分+合格的票数×0.9分

  ③本人教师测评分=(本人教师测评实得分÷对象中最高测评实得分)×10分

  ④本人领导班子测评分=(本人领导班子测评实得分÷对象中最高测评实得分)×10分

  ⑤本人民主测评总分= 教师测评分+ 领导班子测评分

  ⑥个人年度考核分数=工作业绩+教师测评分+ 领导班子测评分

  4.定等次的相关说明

  (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根据优秀指标数,按分数从高到低推荐。如遇分数相同,则优先推荐工作业绩分高的。为适当扩大优秀教师的奖励面,从2013年年度考核开始,每两年为一个评优周期(如2013年、2014年为第一个周期,;2015年、2016年为第二个周期),同一教师在这两年内,只推荐一次优秀等次予以表彰奖励。

  (2)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必须经校委会表决通过,并写出书面说明材料。无特殊原因,一般都定格为合格等次。

  二、评优表模

  1.依据评优表模指标数和教师当年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得分,按1:2的比例,推荐教师候选人,参加教师民主测评(优秀、合格、不合格)。依据教师个人所得“优秀”票数的多少,从高到低推荐到上级表彰。

  2.推荐表彰周期:从2013年年度考核开始,每两年为一个评优周期(如2013年、2014年为第一个周期),同一教师在这两年内,原则上只推荐一次报上级予以表彰奖励。如遇更高级别的表彰,需要在优秀中进一步选拔,由校委会讨论表决。

  三、其他说明

  1.考核本人当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责任性安全事故、计划生育等违规违纪等问题,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不良工作作风,将视作“一票否决”的考核指标。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均不得推荐为优秀考核等次候选人或评优表模推荐候选人。

  2.其他未尽事宜或与当年相关政策相违背,均依照当年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3.本办法自2015年1月8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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