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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队护送责任制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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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放学时,两位护送教师迅速到场,组织学生站好路队清点学生,听从值日

  教师的安排,有序离校。没有教师护送的路队和学生没有到齐的路队,一律不准

  离校。

  2、教师要按照学校安排的路线坚持护送到指定地点(南路护送到老转盘恒通

  汽运公司门前,北路护送到隽水镇政府门前分岔路口)。如发现有异常情况需要

  再送的,必须坚持送到安全地带。教师没有护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律视为无人护

  送(以值日记载为准)。

  3、护送教师要处理好当班的偶发事件,如没有按学校安排护送的,在护送范

  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追究护送教师的责任。

  4、教师路队护送,路队纪律差的,  每次扣班级百分赛3-5分,扣护送教师人

  民币5元。南路和北路每月各评出“文明路队”四条,对获“文明路队”的护送教

  师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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