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教师应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公共财物,增强爱护、保护公物的意识。
2、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若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照价赔偿。
3、学校财产登记造册,每学期清点一次。
4、教室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负责。
5、学校财产不得转让他人或占为己有。
6、本人调动工作,必须如数交清财产。
本网站所有资源均可免费下载,大部分资源来源于会员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不想共享交流请联系本站将立即改正。 所有资源只可用于个人学习及工作,不可用于商业活动,比如上传到其他网站,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