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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及奖惩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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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六、本制度从2013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13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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