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非统考科目评价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31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针对非统考学科特点,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教务主任  备课组长

  二、考核内容:

  1、文字科目考试,由科任教师自己制卷,交由教导处审阅后集中进行考试,集中进行阅卷,填写《学生等级评定表》,交教务处存档: A等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及以下为不合格。完成任务者奖励50元,否则罚款50元。

  2、非文字科目考试,由科任教师自己进行考察,填写《学生等级评定表》,交教务处存档: A等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及以下为不合格。完成任务者奖励50元,否则罚款50元。

  3、教学过程考核,以教务处的月查为依据,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综合评定。其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前三个等级分别奖励50、40、30元,后一个等级罚30元。

  4、学生评教,学期结束,组织学生进行评教活动,针对教师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综合学生评价给予定等,其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前三个等级分别奖励50、40、30元,后一个等级罚30元。

  5、其它奖励,所担任的学科教学工作在各级教学活动中获奖,按教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

  三、本办法交由行政会审议通过后于 2010年9月1日开始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云溪学校。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校师德师风十条    下一篇: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