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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病、缺勤、缺课和意外受伤汇报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7-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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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着对学生负责,对老师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学校规定发现学生生病、缺勤、缺课和意外受伤等突发事故时,第一发现人或知情的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学校汇报和作出应急处理。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正常化,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有序,以尽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学校对这项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汇报制度

  1、汇报范围

  无论是生病、缺勤、缺课还是意外受伤的,只要属于下列对象都须及时向教育处汇报:

  ①各班班主任每周收假、每天重点时段都要清查学生,对于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缺勤、缺课原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教育处。②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低血糖、羊癫疯等之类会导致人突然晕倒不省人事的对象,当场发现的或通过其他途径知道其有这类病史的,都须当时向教育处汇报。③学生在校发生轻伤或突发疾病及传染病需要隔离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教育处报告并作出应急处理。④突发事故。

  2、汇报期限

  学生不明原因缺勤、缺课,发现后五分钟内完成汇报;教育处五分钟内向分管校长汇报。

  学生生病需要校外就医的,离开校园之前完成汇报;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烫伤、晕倒、伤口较大、肌肉拉伤、伤及骨骼、危及重要部位或其他情况)当场汇报。

  3、汇报要求

  (1)生活老师,值班老师、现场老师向教育处汇报。教育处要以书面材料备案,并写出处理结果。

  (2)不需紧急处理的,向所属部门主任汇报;病情严重的、需要紧急处理的,立即向主管校长汇报,同时可以就近报请本部门或其他部门领导处理。

  (3)班主任和生活老师不在场的意外事故和突发病,情节轻微的,由第一发现人即时处理,事后必须告知相关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并向领导汇报。

  (4)病、伤等情况经医生治疗后,班主任与生活老师必须互相通报,以确保病员能受到高度重视和充分照顾。

  4、违规处罚办法

  没有汇报的或没有按要求汇报的,视事情情节严重的程度来处理。

  5、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老师(含生活指导老师)

  二、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要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向学校报告。如果学生参保了,及时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体育教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长。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家长,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发生食物中毒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后勤处,通知学生的家长;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

  5、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家长。由组织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学校。

  7、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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