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进一步规范走读生管理,保证同学们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我校学生管理采取的是住宿制,如有学生需走读必须经过学校审核批准,并签订走读协议,任何学生不得私自走读、外宿。
第二条 走读申请程序:
1、凡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到班主任处填写走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须征得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一同来校签订走读协议;3、班主任核实签字同意并上交相关资料到政教处;4、政教处审核备案。
5、学生提供本人小二吋近照一张和工本费(据实收取)交班主任,即可分班集中办理走读生出入证。
第三条 走读生具体规定:
1、走读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校纪校规,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学校内留宿和居住;2、走读生必须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违纪处理;3、走读生凭走读证出入校门,并自觉交验走读证接受检查,上课时间不准出校门;4、走读生在走读途中及住宿场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走读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提出住宿申请,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审核备案。
第五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走读生,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1目起执行,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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