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校长负责制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11-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特遵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在总结前段实行校长负责制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条例。

  一、总 则

  1、为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校长在办学中的核心作用,根据“依法治校、权责一致、民主管理”的原则,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并完善“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

  2、校长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总务等方面的工作。

  3、校长在对学校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应主动征询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总支的监督,定期向学校教代会报告工作。

  二、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按教育规律办学,坚持全面素质教育;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努力把学校办成省内有影响的“三湘名校”。

  2、当好班长,带领学校一班人,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切实做好学校各方面工作,拟订好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师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人事、安全保卫、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总目标及实施意见,着力抓好决策、协调、督查三个环节。

  3、抓好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既大胆使用,又严格要求,更要充分信任,使其思想素养、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4、校长实行统一指挥、分项主管、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通过校务会议讨论决策学校重大问题。

  三、校长的权限

  1、有人事调配权。副校长人选由校长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任命;直接任免中层干部,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决定教师和职工的聘任和进出。

  2、有行政决策权。校长可决定校内各级行政组织的设置;制定长期发展目标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确定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可从实际出发确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3、有财务处置权。审定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审定基建、维修和设备更新方案,审定大件物品请购计划。

  4、有对师生、职工的奖惩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情况,确定对师生、职工的奖项及金额;对教职工的行政处分,除了开除公职须报教育局批准外,其他处分如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可由校长决定;学生的行政处分均由校长决定(属开除学籍者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有对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布和修改权。

  四、校长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校长与校务会议(党政工联度会议)

  校务会议是在校长主持下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校长在校务会议上,应充分发扬民主,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的决策。校长、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校务会议。

  会议议题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提出,也可由科(室)部门提出,校办公室归总,由校长最后审定。会议一般在单周五上午召开。

  2、校长与行政会议

  行政会议是在校长主持下部署、讨论、协调全校性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形式。行政会议由校长、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处、室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和其他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出席。行政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必要时可由校长临时召集。

  3、校长与党总支会

  校长应积极支持、配合党总支会的工作。

  校长在学校工作中接受党总支会的监督。

  校长在学校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应征求党总支会的意见。

  校长每学期向党总支会或党员干部会报告工作。

  4、校长与教代会

  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长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接受教职工监督的重要渠道,校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

  校长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平时可委托副校长及时向教代会有关委员会通报情况,征询意见。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下一篇:校务会议议事规则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