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老龄工作管理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11-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现根据《湖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领导组织

  1.学校设立老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的老龄工作。

  2.老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牵头,校工会、办公室。总务科、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等各部门指派代表参加,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人。随着老龄人数的增加,学校设老龄工作办公室归口校工会,由工会副主席兼管。

  3.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二至三年作一次调整。

  4.为了开展“五个有所”的活动和退(离)休同志之间的生活互助,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成立学校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协会的活动在学校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的支持下,由协会委员会组织开展。

  5.协会委员会由协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设正、副会长各一人,委员若干人,每两年进行换届选举,协会会长为学校老龄工作小组成员。根据会员居住的分布情况,分设若干联络小组,原则上由协会委员兼任组长;居住地没有协会委员时,由工作小组商定组长;居住地分散在校外较远地点的,由校工会负责联系。

  6.老龄工作小组和协会的关系是一种商量和协助开展工作的关系,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协会协助校老龄工作计划的实施。

  二、老龄工作小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讨论研究每学期老龄工作。

  2.研究退(离)休人员的活动安排,并在协会的配合下组织实施。

  3.配合和协助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4.带头学习、宣传和按规定向退(离)休人员传达上级老龄工作的有关文件、政策和指示精神。

  5.收集和听取退(离)休同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行政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或做好必要的疏导解释工作。

  6.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退(离)休同志的健康检查和医疗保险工作。

  7.负责与学校行政协商解决退(离)休人员活动经费和其他需要解决的老龄工作问题。

  三、老龄工作活动的开展

  1.每季度组织退(离)休人员集中学习一次时事政治(包括传达文件、工作报告)等。

  2.每学年组织一次活动(如参观、游览。文娱活动等)。

  3.做好每年“老人节”的慰问、退(离)休人员满70、75、80周岁及以上生日慰问和庆祝活动。

  4.每年年终和传统节日,配合学校做好退(离)休同志的慰问工作。

  5.组织退(离)休同志参加上级老龄工作领导部门举办的有关活动。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职工退(离)休、退职管理规定    下一篇:学校“优秀教师”评比条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