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11-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总则

  我校学生社团组织是在校团委指导、管理下,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以充实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章程

  1、雷锋学校各社团是在共青团望城县雷锋学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团体。

  2、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校团委核准确定。

  3、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各社团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干事均由公开招聘产生。

  5、社团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活动,必须提前向校团委社团部报告,并反映社团成员的意见与建议。

  6、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7、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8、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至少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责任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把关,对社团干部的工作情况予以指导,并提出对社团干部的任免建议。

  9、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各门功课良好;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10、本章程解释权归雷锋学校团委。

  三、干部职责

  1、会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各级领导、各赞助公司、社团媒体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与校团委社团部保持联系,定期向社团部汇报工作。

  (4)协调协会各干部的工作;

  (5)负责社团经费的调配工作。

  2、副会长职责

  (1)负责协会的人事管理;

  (2)协助会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社团部定期报告情况。

  3、秘书长职责

  (1)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2)负责活动的策划和对外宣传;

  (3)负责会员档案管理;

  (4)负责协会活动的经费收集和使用说明。

  4、理事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准备、组织、后勤工作;

  (2)负责联络和通知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及时通报社团活动的情况。

  (3)协助会长、副会长制订有关社团活动计划和总结。

  四、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社团部同意。

  3、社团换届由社团部负责组织各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公开招聘,对于当选的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社团部提交校团委审批通过;理事由各协会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产生,校团委备案。

  4、社团理事会干部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或由至少三名会员集体推荐报名;

  (2)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交团委社团部;

  (3)由社团部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社团部与上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

  (5)社团候选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40%,换届实行差额选举;

  (6)在社团部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干部分工。

  五、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习,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组织每学期的活动计划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校团委社团部,每月第一周交计划到校团委社团部;

  3、各社团大型活动或跨校性活动的具体计划、实施办法、经费预算、安全保障等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以上报社团部,并由校团委审定;

  4、各社团需印刷的材料、刊物等需由社团部审定后方可印刷;

  5、各社团每月要填写社团工作月表交社团部;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下一篇:学校车辆使用规定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