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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事故处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1-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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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行为,必须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加大对教学工作事故的处理力度,特制定此办法。

  一、一级事故及处理办法

  1.不遵守师德规范,体罚学生,歧视学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一半至全全部课时津贴。

  2.不履行教师职责,不承担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扣发当月全部课时津贴。

  3.有偿补课,搞第二职业;擅自编印、发行或自订学生学习资料;向家长索要财物;参与赌博。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全部课时津贴。

  4.旷工。旷课(旷工)1节(3次早自习折合为1节),扣发当月全部课时津贴;旷课(旷工)2节,扣发2个月全部课时津贴;旷课(旷工)3节或3节以上,扣发全期课时津贴。

  5.监考出现缺席、漏收试卷等严重工作事故。扣发当月全部课时津贴。

  6.闹不团结,打架斗殴,伤害同事。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一半至全部课时津贴。

  除上述处罚外,学校还应根据事故当事人的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并全校通报。

  二、二级事故及处理办法

  1.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或备课组集体备课或其他活动迟到、早退、缺席。每缺席1次或迟到、早退3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2.无教案上课;私自调课;经常不批改学生作业。每发现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3.不如实填报学生成绩。每发现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4.不交各种计划、总结、成绩统计表等,每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并责令补交。

  5.不承担公开课、接待课和代课任务,不完成听课任务,不按要求撰写教育教学反思。每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6.教案、听课笔记和作业送阅登记本不接受检查。每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并责令接受补查。

  7.监考出现倒装、不按顺序装等工作失误。每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8.教育教学教研相关负责人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每1次,扣发2个标准课时津贴。

  除上述处罚外,学校还将全校通报。

  三、三级事故及处理办法

  1.不按时交各种计划、总结、成绩统计表等。

  2.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少,电教课时占总教学课时的10%以上。

  3.教案不按课时书写,与教学进度不相符,教案不符合规范。

  4.布置学生作业不符合学生实际。

  对上述事故,学校将全校通报。

  上述三种级别事故及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行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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