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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工作常规要求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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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学和教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导处工作计划,经常按计划检查,定期总结,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意见。

  2、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业务专长和文化状况,妥善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3、协助校长选配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和教师个人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推动教研组工作的开展。

  4、领导和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不断改革教学思想和方法,鼓励和帮助教师进行教学实验,有组织有准备地组织观摩教学和教学经验交流。

  5、组织教师的业务进修,认真抓好师资培训工作,搞好培训档案。

  6、强化教学管理,搞好任课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考评工作,优化教学的行程性评价,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7、做好任课教师教学目标、班级教学目标、教研组教学目标的制定、统计考评工作,作好终结性教学目标分析,激励教师个人、教师集体的优化。

  8、认真做好体育、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9、充分发挥电教、仪器和图书的作用。

  10、做好毕业班教学管理工作。

  11、认真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地编制课程表,做好代课、调课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12、组织好期中、期末和毕业生会考等工作。

  13、搞好设备的添置、管理和使用及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使用等工作,并将有关教学资料及时归档。

  14、召开教学会议,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表彰先进事迹,树立教师榜样。

  15、召开学生会和家长会,表彰优秀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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