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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办学行为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3-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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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受到更好教育为己任。为此,特制定《永顺县连洞初级中学办学行为规定》。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不超过7小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初中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严格规范招生方式。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初中不得超过50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给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严格收费行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搭车收费、超标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爱留守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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