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小学教师期末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评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4-0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1、         未上班教师不作考评对象,不享受学校绩效奖。

  2、         校领导、后勤人员、门卫管理人员、保育员、工友、保洁员、幼儿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3、         非语数外教师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4、         测评分按德(5分)能(5分)勤(10分)绩(30分)总50分打分。

  5、         测评分低于60%的工友、幼儿教师自动解职,学期绩效奖为0。

  6、         教师学科考试:

  (1)、期末统考时,学科成绩以年级为单位,按“四率”算出效益分,第一名奖100元,末名扣50元。

  (2)、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相差不出3分,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3)、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都在70分以上,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4)、中途接手的学科绩效:主要看在同比的基础上是否上升,凡上升的可拿回总教学绩效。

  (5)、英语教师按三个班的总效率分计算。

  (6)、校领导、后勤、门卫、体育、幼教按分类考评,第一名奖绩效100元,末名扣50元,考评分不出三分不扣绩效,考评分都为80分以上不扣考评绩效。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班主任津贴发放制度    下一篇: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细则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