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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学教师职评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1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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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性评价:根据萧山区教育局关于各类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由学校考核小组对职评对象作出参评资格认定。

二、定量评价:对评职对象按照相应任职条件进行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晋升对象。评分内容如下:

1、资历

(1)教龄。实际任教年限,每一年得0.5分(教龄以工资表上的统计为准)。

(2)现任职务龄。按实际担任现任职务年限,每一年得1分。

(3)班主任龄。超过规定年限,每年得0.5分(含外校)。

(4)未聘任龄。已评未聘人员按评上未聘实际年限,每年外加1分。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

3、教学实绩

(1)教学常模。根据09学年两个学期,考核“总平均分”、“前1/3学生平均分”、“后1/3学生平均分”三个指标,每个指标各3分。教师有教研室抽测学科的取区常模,无区常模的取镇常模。得分按下表:

平均分(三项)

达到

-2及以内

-4

-6

-8

-8以下

     

3

2.5

2

1.5

1

0

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实验室等(非升学考试学科)教师取考核对象的平均分。

(2)文化科竞赛。近三年来,列入年度考核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级文化学科现场竞赛,指导学生三等奖每人次计0.2分,二等奖每人次计0.3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列入年度考核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级文化学科非现场竞赛,减半记分。

(3)学生技能竞赛。近三年来,指导学生劳技比赛获区级及以上一、二等奖每人次得0.1分;田径获区级以上16名,每项目得0.1分,球类及其他团体项目获16名,得0.2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获区级及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单项每人次得0.1分,团体得0.2分。

(4)以上(2)、(3)点如有多人指导,则平均分配得分;市、省、国家级计分值依次加倍;封顶为3分。

4、教科研

(1)教学论文。任现职以来,在《萧山教育》及萧山教育电子版上发表文章必须带★,每篇得0.2分,在区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教科研论文、或获得区年会论文二三等奖的,每篇得0.5分,获区年会论文一等奖或区专题论文二三等奖每篇得1分,获区专题论文一等奖或区科研成果三等奖得每篇2分,获区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每篇得3分,获区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每篇得4分。市以上均加倍得分,非第一作者均减半计分)。

(2)教师竞赛。近3年来,参加区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技能比赛得一等奖每次得1分,二三等奖每次得0.5分(如只有名次的,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优胜奖参照三等奖。下同)。上一档次得分加倍,同一竞赛以最高分计。片、镇级减半计。

(3)承担业务任务。近3年来,承担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作专题经验介绍或理论专题性发言等业务性任务,每次得分2分。承担片、镇、校的,自200891起统计,片级得1分,镇级为0.5分,校级为0.25分。

(4)以上(1)最高得分为5分,以上(2) (3)累计最高得分为3分。

5、荣誉

(1)任教以来,由镇辅导学校评定的镇优秀教师,镇教坛新秀、镇优秀班主任每次得0.5分;镇教学能手每次得0.3分。

(2)年终区系统级先进个人每次得1分、区优秀班主任每次得1.5分。

(3)区教坛新秀得2分,区优秀教师得2分,区名师得4分。市、省每上一个等级得分加倍。

(4)以上荣誉累计最高得分为5分。

6、常规

(1)备课:本学年纸质备课本按时上缴每学期1分,不缴0分;教案认真规范情况得分03分。

(2)听课评课:本学年每听一节0.1分,每评一节0.1分,总分不超过3分;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统计,应到的,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听课评课得分03分。

(3)考勤:本学年以学期为单位,事假累计超过5天从第6天起,每天扣0.5分。考勤得分03分。

7、民意

全校教师(或教师代表)对当年参评对象进行无计名投票(教师可投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可评职位数),按得票率(得票率指该教师得票数除以实际参加人数)赋分:60%以上得5分,59%50%4分,49%40%3分,39%30%2分,30%以下得1分。

8、担任初三课务

当年升入省一级重高人数达到镇要求为前提,若班级升入省一级重高人数超过校平均数的,给任教升学文化考试学科的教师每人加2分,未超则不加;音、美、劳、信息技术等非升学考试学科教师若有特长生升入省一级重高的,给辅导者每人加2分;体育学科教师若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达区平均分则给辅导者每人加2分,不达则不加分。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在杭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测试中,在成绩有效的情况下,获ABCD等级分别得3210分。

10、继续教育

按规定完成上一学年继续教育任务的,得1分。

11、综合评议

学校职评考核领导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位参评对象进行综合评议,排出位次,然后统计得出总位次,根据总位次赋分。有并列的,将得分相加,取平均分。此项附分最高不超5分,根据参评人数(平均)分成五档(人数不能整分的,余数按高到底逐个分档),每一档次参评者每人分别加分54321分。

三、附则

1、申报中级以上职称,受名额限制的,本学年被学校推荐而被上级有关部门取消的,第二年不能再评。新调入教师第一年不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定。非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名师等特殊身份调入本校,一律高职低聘,一年后参与考核决定是否聘用。外校调入的教师其教育经历必须有原任教学校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其档案移交手续必须在一个月内办好。

2、因违法违纪而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或书面通报的,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职评。

3、以上各项如有变动或不明确者,以当年职评文件为准。

4、本办法解释权和最终裁决权归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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