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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课外活动及安全防范措施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9-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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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外、课外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之外、课堂之外的多种多样的活动,是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审美和劳动教育的重要现成部分,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丰富精神生活,培养学习生活兴趣,发展特长,增长才干,陶冶情操。

 
  通常方法是:
 
  1.社会政治活动。包括国旗下讲话,节日纪念活动,团队活动,夏令营,参观访问活动和社会调查等。
 
  2.科技活动。包括学科兴趣小组,航模制作,植物栽培等。
 
  3.文艺活动。包括书法绘画,文艺晚会,校园卡拉OK比赛等。
 
  4.读书活动。包括演讲,辩论,知识比赛,办手抄报等。
 
  5.社会公害活动。包括绿化校园,搞好环境卫生,慰问军烈属,救助孤寡老人以及为残疾人服务等。
 
  6.体育活动。包括各种球类,棋类,游戏,体育竞赛等活动。
 
  课外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班主任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育学生遵守各种规则,不论是在校内、校外活动,都要加强安全教育。
 
  为了规范学生校外活动的组织安排,为了学生的安全,以严格的组织纪律保证各项集体活动开展的圆满顺利,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避免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对学校校外、课外活动作如下规定:
 
  1、各班、级、部门以及学校组织或参加校外、课外活动不论人员多少,距离远近,影响范围大小,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不允许擅自组织活动或事后补批。
 
  2、组织学生校外、课外活动应以安全为前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以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首要原则,同时要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和保护学校、师生的财产。对组织不严密、违反有关规定导致责任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学校将视情况轻重,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3、组织或参加校外、课外活动,有关班主任、年级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及有关领导须随同前往,以保证安全责任。
 
  4、 各 班、年级参加校外、课外活动应有组织、有秩序,有周详的计划,有应急措施,以班、年级为单位整队前往,集中返校(如中途离开需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当面 接 人、并提交书面申请或说明)。事后应由相应的负责人(班主任、年级组长)写好总结,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处室备查。
 
  5、学生参加校外、课外活动期间,学生应服从指挥,未经许可,不准私自中途脱离活动。无故早退,事后应该作出严肃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6、校外、课外活动期间,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不起哄,不喧哗,不鼓倒掌,不喝倒彩,要讲文明,维护学校和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对不听指挥、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及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将处理记入学籍档案。
 
  7、校外、课外活动期间,班主任、年级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对各班的出勤、纪律、精神面貌、组织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成绩记入班级常规管理。
 
  8、学校相关处室检查的标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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