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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9-09-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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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为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现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我校留守儿童各项工作制度。

  一、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

  (一)、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每学期一次,并向监护人汇报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通报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共同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措施;

  (二)、学校设立、开通“亲情电话”,建立留守儿童父母与孩子、留守儿童监护人与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联系制度,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留守儿童”。

  (三)、在学期结束时,要求留守学生给在外的爸爸(妈妈)写一封信,汇报一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四)、要求学校代理家长至少每期对所监管的留守学生进行一次家访。

  二、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制度

  (一)、关心学生的学习,做孩子的良师。安排课任教师指导“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帮助解决学习上遇到的难题;对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孩子,由学校教职工实行“一对几”结对,代为监管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持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二)、关心学生的生活,做孩子的父母。配备专职生活指导教师,负责管理“留守儿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孩子成长的需求。

  (三)、关心学生的心理,做孩子的益友。注重每位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培训,配备“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做好“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四)、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建立“留守儿童”详案,包括“留守儿童”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情况及其父母的通讯地址、电话、第二联系人(亲戚)电话,并进行定期查访;加强对外出务工父母的培训及引导,使其能与孩子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及时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孩子。

  (五)、组织多种活动,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发挥少先队主教育阵地作用,在“留守儿童”中开展“独立生活教育”、“进步教育”、“节约教育”、“体谅父母教育”等教育活动,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意识和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三、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一)、包保责任制

  1、包留守儿童家长培训。利用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时机,要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对留守儿童父母进行家教函授,让他们认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科学家教观,掌握家教的方法。要每月向留守儿童家长汇报留守儿童在校表现,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

  2.包留守儿童家访。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责任人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3.包留守儿童教育活动管理。学校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年龄特点和爱好成立一批兴趣小组;开设亲情联系电话,让留守儿童与在外务工父母进行对话;建好图书阅览室和心理咨询室,扎实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疏导及教育工作,为留守儿童建设一个和谐温馨的校园大家庭。

  4.包留守儿童结对活动。充分发挥战斗在教学一线教师的前沿性,要求对全校511名留守儿童实行了教师包保责任制,采取了师生结对子、生生结对子的方式,要求定期交流、谈心,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表现、健康状况等,尽可能的协调解决学生的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每位留守学生不孤独、不丧志、不因贫失学。

  (二)、责任追究制

  1、各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所负责的工作。谁的责任谁承担,采取首问责任制。

  2、包保成员的工作业绩,由领导小组考核,分等级记入“工作实绩”

  3、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一般、差,分别计5分、3分、2分、0分。按分值核算绩效工资。

  四、留守儿童之家联席会议制度

  (一)、对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其基本内容包括:留守子女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根据学校实际,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常规管理制度,如《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包保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使留守儿童教育有章可循,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三)、建立留守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学校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四)、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做好服务。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建“代理家长”队伍等。经常性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精神抚慰、道德教育、维护权益、经济扶助等各方面服务。

  (五)、强化家庭的监护意识和教育责任,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引导外出务工家长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强化他们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

  (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留守儿童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留守儿童工作领导组成员,要责任上肩,确保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一)、各个班级要全面落实“代理家长”制,全体任课教师要积极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

  (二)、学校领导和任课教师每人联系3—10名留守儿童,从经济上、物质上、精神上给予帮扶。学生之间实行“手牵手”结对帮扶。

  (三)、各班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做到“留守儿童”孤单了有人陪;困难了有人帮;生病了有人照顾;成绩差了有人辅导。

  (四)、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建立“留守儿童爱心基金”,用于表彰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贫困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学生生活上的失助,保证不让一位留守儿童因贫困而失学。

  六、留守儿童安全责任制度

  (一)、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谨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三)、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防电、防中毒、防倒塌、防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四)、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在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五)、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六)、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

  (七)、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七、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一)、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二)、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正当游戏。

  (三)、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

  (四)、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

  (五)、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厌学,不偏科,争当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六)、考试考查要诚实守纪,不违纪,不作弊。考试成绩要如实报告家长和监护人。

  (七)、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举办的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证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八、留守儿童生活制度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做到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穿着整齐美观、朴素大方,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粗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做到关心国家,关心学校,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待人接物使用礼貌用语,虚心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不欺侮小(女)同学和残疾人。

  (三)、遵规守纪,热爱集体。爱护校舍和公共设施,爱护庄稼、花草和树木,节约水电,讲究卫生,做好值日生。

  (四)、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挑食厌食,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九、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留守儿童必须做到先记载再打亲情电话。

  2、留守儿童打电话对象一般只能是父母,在校期间也可以是临时监护人。

  3、留守儿童必须讲文明,有礼貌。

  4、留守儿童必须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留守儿童进活动室时严禁穿奇装异服,严禁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带耳环。

  6、留守儿童活动期间必须有组织纪律性,安全第一。

  十、留守儿童工作督查与考核制度

  1.教师要坚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留守儿童,不讽刺、挖苦、歧视留守儿童,不放弃每一个留守儿童,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留守儿童;

  2.实行教师人人参与家访,生生都要访到,主动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留守儿童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3.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留守儿童,尊重留守儿童人格,平等、公正对待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4.教师要关心留守儿童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留守儿童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留守儿童安全;

  5、开展对留守儿童真情关爱活动,实行“三个优先”。即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

  6、开展人文关爱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

  8、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学校将对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活动过程进行跟踪和结果的评比考核,学校积极研究科学考核评估的办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十一、留守儿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各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是单亲还是双亲外出、家庭具体情况等,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留守儿童的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做到不漏统、不重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学校根据各班报送的情况,做好全校留守儿童登统工作并及时上报到中心学校。

  4、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活动的信息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1)、要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要准确。报送信息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准。

  (3)、要时效。以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

  5、每学期初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工作计划,期末要将本学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计划和总结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中心学校。

  十二、亲情电话管理制度

  1、亲情电话设在留守儿童之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亲情电话提供给留守儿童、准留守儿童、孤儿及家庭困难的学生使用;

  3、亲情电话管理人员对亲情电话使用情况要认真作好登记,妥善处理外来电话;

  4、亲情电话管理人员应态度和蔼,关爱学生;

  5、亲情电话管理人员如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汇报,确保亲情电话发挥最大作用。

  十三、活动室设施使用和维修制度

  1.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活动室所配置的图书、电视、电话、桌凳等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活动室所配置的图书器材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留守儿童安全正常使用。

  2.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物品添置后,应由活动室具体管理人员与部门负责人一起核对验收。验收无误后立即入库,做好帐册。

  3.对师生或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物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做好验收、入库、做帐等工作。

  4每学年末,对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所有使用或库存的物品应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实际物品与入库总册名称与数量相符,如有临时外借的应及时追回。对已不能使用作报废处理的物品,需填写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报废物品申报表”,具体写清报废物品的名称与数量,并经活动室具体管理人员与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核销手续。

  5.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是留守儿童课余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的场所,活动室内所有配置的电话、电视机、图书、体育器材等设备设施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供留守儿童使用。因此,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室应向留守儿童开放。

  6.活动室供留守儿童开展活动所配置的物品,要认真做好每次使用记录。活动室要建立健全各类“物品使用记录表”。活动室具体管理人员要负责活动室物品使用情况的及时记录,并做好记录表的保存工作。

  7.活动室每次活动结束后,留守儿童所使用、借用的物品应及时归还,经活动室管理人员验收后放回原位。禁止活动室物品由留守儿童擅自带出活动室。

  8.严格活动室的安全防范措施,防火、防盗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并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

  9.对由于放松警锡、玩忽职守、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失火、被盗等重大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学校,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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