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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及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9-10-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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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稿)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开展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对我市原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及管理办法(双14条)进行了修订。常规要求和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教师教学常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办法两部分,每部分各14条(简称新双14条)。

  教师教学常规要求(14条)

  第一条 体现先进教育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树立人本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第二条 制定科学教学计划。执行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分析学情,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确定教学目标、教学策略、实施方法与教学进度。计划按学年分学期制定。

  第三条 撰写有效教学设计。教师教学设计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和人本思想,备课要做到“四备”,即备教育教学理念、备教育教学资源、备教育对象、备教学策略。教案设计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禁止教师不备课上课。教师必须学会编制电子教案,必须超周备课。

  第四条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教师上课应做到“十不准”,即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不准无故离开教室,随意中断教学;不准“满堂灌”;不准接听电话;不准抽烟和酒后进课堂;不准坐着讲课(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领导作出说明);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教师要按课表上课,实行候课制。

  第五条 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发挥良好的教学专业素养,正确理解和运用教材,注重激发学生兴趣,激活学生思维,保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落实课堂教学“三维目标”。

  第六条 培养良好学习品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做到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复习、完成作业、开展实验(实践)、参加评价等各环节的科学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七条 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立足实际,开展实践活动,开放实验室,为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提供场所和时间,为学生实践探究、合作学习创造机会。提倡教师组织开展实践探究活动,提倡学生开展创新实践等科学活动。教师课内实践活动要目的明确、准备充分、注重指导、注意安全。

  第八条 注重课堂教学反思。每节课结束后,教师要根据教学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思考、梳理,总结教学得失,分析原因,经常撰写教学后记。

  第九条 做好作业批改工作。布置作业要尊重教学规律,尊重学生个性特长,要精心设计,分层要求。作业布置与否和布置的多少要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课堂作业应该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

  第十条 认真开展个性指导。课外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差异,分类指导,精心实施,讲究成效。要规范辅导行为,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开展课外辅导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学生的自习课。要重视个别辅导,教师在分析学情的基础上,对个别学生存在的特殊问题,及时给予帮助。禁止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课外辅导。

  第十一条 实施科学教学评价。要按照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原则,采取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等方式,对学生学业状况、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作出全面的激励性评价。要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倡导教师引导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关注学生发展的全过程。考试评价做到“四要”,即要合理安排考试;要认真科学命题;要客观评定成绩;要做好质量分析。课堂教学评价要做到实事求是,语言中肯,以鼓励为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多关怀,多鼓励,多给锻炼机会。

  第十二条 精心组织课外活动。各学科教师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下,成立学科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小组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场地、有系统内容、有活动记载。学科课外活动要以开展实践性活动为主,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三条 认真开展校本教研。树立问题即课题、参与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理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活动。努力发现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以科学的探索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将具体的教学问题转化为课题,并认真进行研究。教师每月读2~5篇教育教学理论文章,每学年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在此基础上,教师每学年要做到“五个一”,即上好一节教学研究课;提供一份用于评比或交流的教学设计或多媒体教案;设计一份试卷;撰写一篇教研论文、案例或总结;参与一个教研课题。

  第十四条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教师要不断提升课堂教学素养,在普通话使用、板书设计及书写、课堂演示操作、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做到规范、熟练。教师要合理安排网络学习时间,高效使用“优课”及网络资源,开设网络教研工作室或工作坊,积极参加网络环境下的教研活动,探讨学科教学融合信息技术的有效途径,与时俱进,努力发展。

  学校教学管理办法(14条)

  第一条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学校要把教学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要围绕教学做好各自的职能工作,支持教学,服务教学。

  第二条 建立教学目标体系。开学初,学校、年级组要分别拟定教学工作目标,教研组、备课组、科任教师要拟定具体的学科教学质量目标。各个层面的目标都应以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建立量化目标体系和非量化目标体系。

  第三条 制定科学工作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和课改精神,符合学校教学实际,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教研组、备课组、科任教师必须以学期为单位拟定学科教学计划,必须符合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实际,体现学科特点及教师教学风格,全面反映一学期的教学活动。各类计划都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操作性强。

  第四条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及课时。要积极开发适合本地本校实际的校本课程,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小学作息时间,不得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补课,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五条 保证正常教学秩序。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认真组织校务值日和教务值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加强课堂教学监管。学校要经常检查上课情况,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私自换课、随意缺课,因特殊情况造成缺课的,事后应督促及时补齐。因特殊情况,学校需停课一天以上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一般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外出参加各种活动。

  第六条 坚持现场指导教学。要推行学校领导蹲点负责制度,每个校级领导都要蹲好一个年级,联系一个教研组,并定期参加年级组的工作研究和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校级领导要带一门学科,保证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以上。

  第七条 规范教材教辅管理。学校必须使用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各地编写的地方教材,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滥订、滥编、滥印、滥发教辅资料。

  第八条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专业对口、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师德建设,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要健全教学奖惩制度,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要加强校本培训,推行“名师工程”,鼓励教师自觉提升专业素养。要本着“以考促教,以学促教”的原则,积极推行教师业务水平能力测试制度,优化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要鼓励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学习习惯。教师继续教育要做到实施有规划、过程有记载、阶段有总结。

  第九条 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学校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组织教研活动,完善教科研流程。各学科要每两周开展一次常规教研活动。以集体备课、说课、听课、评课和讲座等为主要形式。集体备课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中心发言人,并有书面记载。听课要有过程分析、有延伸思考。每位教师每学期主讲校级以上公开课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5节。学校要组织教师主动参加各级各类正规渠道的教改科研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每学期一轮的“四课”活动,即新教师的汇报课、青年教师的展示课、骨干教师的研究课、名优教师的示范课。每学年要组织一次旨在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全面提高的全能竞赛。

  第十条 落实学科实践教学。学校要规范配置与学校规模和课程要求相适应的实践(验)教学基地、设施、师资,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保证学科实践(验)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注意教学实践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 建设和应用信息技术。学校必须创造条件,从硬件、软件、师资等方面保证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要在开好信息技术课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的有效融合。要积极支持学生自主进行互联网环境下的研究性学习。

  第十二条 形成课堂教学特色。学校要不断加强课改力度,研究教学教学新模式,形成学校教学特色,推出课改经验和成果。学校要有教学品牌,特色课程,教师要有教学风格、特色课堂,学生要有个性特长、特色发展。

  第十三条 经常组织教学检查。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教学检查。每次检查要有专项目标,有情况记载,有结果分析,有改进意见。教学检查的必检项目包括开学初和期中对教学工作计划及其过程实施情况的检查;期中、期末对教师的备课、批改作业的数量及质量的检查;每月一次的校务日志、教务日志、班务日志、年级组工作、教研组工作检查;每学期一次的实验室、图书室、体音美器材和设施及其它与教学有关的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 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学校要在每学期期末及时做好教学工作总结。总结应采集详实的材料、数据及典型事例,全面分析成绩,提炼经验,找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总结的类别一般应有学校教学工作总结、年级组教学工作总结、教研组教研工作总结、教师教学工作和专业成长总结。学校要在学期结束时做好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表彰。要采取过程评估与终结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评教学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依据奖惩制度,实行奖惩兑现。对教师的评价,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领导、教研组、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全面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促进教师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学业务档案管理。学校要加强教学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各种计划,规章制度,教研活动,教学检查,教学工作总结及考评、奖惩等教务资料要定期收集、整理,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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