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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电脑使用与管理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1-04-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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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学校教师办公电脑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教师办公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使用期间若有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应照价赔偿;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或调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职或退休,电脑必须上交学校。

  二、教师办公电脑是教师进行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用现代化设备,教师应当用其不断开发课件,拓宽用途,充分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设备效能。学校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电脑设备办公。

  三、教师办公电脑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严格禁止任何人利用办公电脑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观看与教育无关的电影,请勿高声放音乐影响他人。不得进行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特殊情况除外)。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严格禁止任何人员浏览反动、色情等不健康网站,学生借用上网应由教师负责辅导。

  四、为防止电脑病毒感染,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网络运行。外带光盘、软盘、U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教师应当对重要的数据资料,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资料。因电脑维修造成数据资料丢失的,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

  六、电脑设备遇到损坏,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由信息中心维修人员进行修理;若信息中心不能维修,使用人必须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报信息中心和主管校长审批后,由信息中心送校外维修。教师不得擅自将电脑送校外维修,不得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

  七、学校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请不要随意更改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使用。以保证学校局域网正常运转。

  八、学校的计算机用户名(包括无线账号、上网用户账号)、密码只授予给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

  九、为了节约网络带宽,保证网络的通畅,严禁在办公时间下载大型文件。对于海兰一体机,建议教师使用WINDOWS XP操作系统,不要私自、频繁安装或升级win7及以上系统。

  十、教师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下班时应切断机外电源,做到人走机关,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严禁连续通宵不关闭计算机。学期结束时,应当切断电脑接线板电源。对因违规操作造成的硬件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如因个人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的,责任由使用者本人承担。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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