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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01-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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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上级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如下:

  一、绩效工资按照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效率(教学成绩)、其他工作(一岗双责)进行分配。每学期发放一次。工作效率主要参考教学成绩,常规管理工作主要参考每月的教案、作业、反思、读书笔记、听课得分情况,其他工作主要参考一岗双责中分管部分。

  二、各块工作管理分值

  1.教学常规管理:教案(满分10分)、作业(满分10分),反思、读书笔记、听课各10分,共计50分。得分依据每月(一般按每学期4个月计算)平时检查得分汇总,折合成满分100分。A等(90分以上),B等80-89分,C等70-79分,D等69分以下。C等以上者视为基本完成教学任务,可以领取相应绩效的基数。该项学校领导领取学校教师的平均数。

  2.工作效率:教学成绩按中心校组织考试的名次和方法奖励。期末乡统一组织考试,同年级、同学科小学语数第一名奖200元,其他学科第一名奖100元。同年级、同学科第二名标准分大于80分,按照第一名奖励金额减低50元受奖,同年级、同学科全乡大于10个班(包括10个班)的第三名标准分大于80分,按照第一名奖励金额减低100元受奖;第二名、第三名标准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时不受奖。学校再按对应名次奖励一半奖金。

  3.其他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图书、仪器、卫生、体育、教研、少先队、扶贫、学籍、写字、社团、党建、后勤财务,每项每月领取10元补助,如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该项不领取。另节假日内各块任务,由相关负责人及时圆满完成者足额发放,未完成者根据上级反馈信息酌情扣款处理。

  4.产假绩效每月按80%领取。

  本办法从本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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