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政治思想和工作态度:(25分)
1、政治态度:(5分)
①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国家法令5分。
② 学习或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升旗仪式无故不参加扣1分;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扣2—5分。
2、师德表现:(6分)
① 注重职业道德,以身作则,教书育人,无体罚现象得6分。
② 穿背心或拖鞋上班扣1分,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扣1—3分;参加赌博扣2—6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打人、骂人或侮辱人格的扣2—6分。
3、教育思想:(6分)
①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管教管导,不嫌弃后进生,注意全面提高质量得6分。
② 歧视差生扣1—3分,随便不让学生上课扣1—2分,教育思想不端正扣2—6分。
4、事业性、责任心:(5分)
① 安心本职工作,有一定的事业性和责任感,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并能按时较好地完成得4—5分。
② 不服从工作分配,教育教学工作抓得不紧,比较松散扣1—3分,责任心不强,导致财产、仪器保管、安全防范等工作有失职行为的扣1—3分。
5、劳动纪律:(3分)
① 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勤恳,不迟到早退,出全勤得3分。
② 旷工一天扣2分,半天扣1分,经常迟到、早退或工作期间无故外出又不请假的扣1—3分。
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25分)
1、专业知识:(3分)
① 具有中师以上学历或具有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得3分。
② 学历不达标者或胜任所教学科有困难的酌情扣0.5—1.5分。
2、继续提高及进修提高:(6分)
① 在职自学进修,参加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从不缺席,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得6分。
② 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扣0.5—1.5分。
③ 继续教育每缺席1次扣1分。
3、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及水平。(8分)
① 履行岗位职责,胜任学科教学,尽心尽责,工作出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能力强,班级管理方法好,措施得当得8分。
② 能履行岗位职责,胜任学科教学,工作任务能完成;有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能力,方法较好得5—7分。
③ 擅离岗位职责,不安心工作扣2—3分,教育教学能力差,班级工作混乱扣5—8分。
4、教研与创新:(4分)
① 能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有创新,开设公开课、听课20节得4分。
② 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完不成教研任务、无创新等扣1—3分。
5、科研论文:(4分)
① 参与课题研究,完成1篇论文,并获县级奖以上得4分。
② 完成1篇论文,并获镇级奖得3分。
③ 完成1篇论文得2分。
三、工作实绩:(50分)
1、出勤:(5分)
① 全年出满勤或病假不超过3天得5分。
② 事假每天扣0.4分,病假超过3天每天扣0.2分。
2、工作量:(4分)
① 任课16节以上或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工作量得4分。
② 工作量不足,每减少1节课扣1分,拒绝学校分配的工作量扣2—4分。
3、教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3分)
① 能按要求制订好学科教学计划,较好地实施并能写出总结得3分。
② 计划或总结有一项不完成扣1分。
4、备课:(6分)
① 能按大纲、教材要求备好课,教学内容较完整得6分。
② 教案未备齐,每少备一节课扣1分,少备一课扣2分。
5、课堂教学:(8分)
① 能完成教学计划,面向全体,课堂效益高、效果好得8分。
② 未能完成课堂教学计划、拖堂,教学方法不当,效果差扣1—5分。
6、作业布置与批改指导:(3分)
① 作业布置适中,批改符合规范,并认真及时批改,及时反馈指导得3分。
② 作业布置过多或过少,批改马虎,不反馈指导扣1—3分。
7、教学效果:(8分)
(1) 语数教师期末统测成绩获镇合格率奖、优良率奖或提高奖得7—8分;
(2) 语数教师期末统测未获奖得6分以下;
(3) 技能课教师主要根据其教学的实际效果及参加活动的获奖层次定分,
效果好并获县级以上奖得7—8分,效果较好并获镇级奖得6—7分,一般得6分以下。
8、课外辅导和课外兴趣活动:(3分)
① 能进行有针对性的课外辅导工作,积极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开展活动,使差生和优等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得3分。
② 课外不辅导,不组织兴趣活动,不参加各单项竞赛,放任自流导致成绩下降的扣1—3分。
9、学生思想政治教育:(6分)
① 班风正、学风浓,重视学生思想教育,班级无不良行为、无流生、无责任事故得6分。
② 班级中有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扣1—3分;每出现一名流生扣3分;责任事故扣3—6分。
奖励及其他:
1、获奖5分:各类评课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得3分,县级奖2分;各类论文获县一等奖以上得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辅导学生获市级以上奖每人次得2分,县级奖得1分。
2、开课5分: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每次得2分,镇级得1分。
3、社会贡献5分:为社会做好事,反响好,酌情加分。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二、考核时,对照评分标准,先自评,再教师互评,最后由镇中心考核组进
行考核评分。
三、行政人员及所任学科不属于统考的教师,根据实绩,参照条例考核, 最
后评出分数。
四、病事假,累计超过有关文件规定的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均按有关文件,规
定处理。
五、遇特殊情况的,由考核组决定加分或减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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