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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07-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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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 则

教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为了更好地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条 细 则

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要坚持把安全工作摆上日程,切实全面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学校每一名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建立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有安全制度和安全记录。

四、学校及各部门要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教师和学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六、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教师和学生给予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各部门及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教导处

1、负责科任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在一切工作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与我无关、疏忽麻痹思想,确保教学环节中无不良隐患。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改进意见,确保教学过程中及组织教学活动中,学生的身体安全不受到侵害。

3、指导要求科任教师,在教学的相关学科、相关知识点,突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

4、加强实验室、电教室、体育室、劳动课及使用电教设备和其它教学用具的教师的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督促、考核课任教师,在课堂教学时安全方面的行为规范,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方面的情况,对在教学中发生的问题,除及时向学校汇报外,要提出处理意见。

(二)总务处

1、总务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担负学校设备、设施、环境、水、电的管理与维修工作,除保证自身工作的安全外,还要保证负责对全校师生的安全。

2、总务处要制定安全工作制度。要从学校整体工作和保证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高度,制订措施及工作范围,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落实到位。

3、总务处除参加学校正常安全检查外,要每周(必要时随时)分头进行常规安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

4、对厕所、学生食堂、校园周边商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5、认真做好火灾、火警的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6、负责学校大小施工的安全工作,主动向管理部门沟通安全方面的情况,阶段性向学校汇报安全工作。对所负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少先队

1、少先队是学校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一是对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二是对各中队辅导员工作进行指导。

2、参与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提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协调、沟通情况,全面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3、在抓安全工作中,坚持ldquo;六个教育rdquo;,即:每学期一次的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每月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中的安全教育,经常性的行为习惯方面的安全教育;典型事例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前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期末家长会的安全教育。

4、坚持工作中的ldquo;三讲安全rdquo;,即:活动之前讲安全;日常劳动讲安全;结合问题讲安全。

(四)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有对学生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对班级全面安全管理的责任。

2、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的责任和特殊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维护学生安全。

3、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5、各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班队活动时间及其它活动,对学生进行交通及知识传授,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喝生水,严禁吃零食。

6、承担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五)任课教师

1、有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责任。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2、任课教师上课前要清点班级人数,如发现不明原因缺席要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报告,不得迟误。上课时,任课教师不能离开课堂。

3、上课时,不得把学生撵出课堂,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中午、放学后不得单独将学生留在教室补课、做事。

4、负责教学和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处理这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在特殊情况下,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5、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必须首先向学校汇报活动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活动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组织,杜绝事故发生。

6、承担工作时所发生安全问题的教育、管理责任。

(六)值日、值老师

1、学校实行行政及教师值班巡视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处理当日事件。

3、值班人员课间巡视学生活动情况,注意学生的文明休息。

4、值班人员负责学生路队的管理,保证放学时有一人在校门口的马路边值班。

5、节假日,学校将安排值班人员,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值班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条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对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所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2、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外,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

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况严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罚。学校将视其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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