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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以老带新”实施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07-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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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缩短新教师知识转化为教学能力的过程,学校推行ldquo;以老带新rdquo;活动。为了这mdash;活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被指导教师主要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少部分其他新教师。

  2、帮带方式:以指导为主;帮带内容:传授教学技巧,教会教学常规;帮带以3年为期, 从签帮带合同之日算起。

  3、具体要求:

  (1)指导教师应将小金中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传给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树立ldquo;以人为本rdquo;的教学观

念。

  (2)指导教师应对青年教师加强教学常规的指导,力争在半个学期让青年教师熟悉教学的各个环节。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青年教师备课能力的培养。指导他们熟悉大纲、教材、学生的方法,指导他们如何写详案,让他们尽早明确教案的主要构件和使用途径。

  青年教师备的每个新教案须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在课堂上使用。

  (4)指导教师应帮助青年教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每周听被指导教师的课不得少于2节,青年教师要跟班听指导教师的课。

  (5)指导教师要利用中期、期末考试的机会,教会青年教师规范性地命题和制卷。

  4、考核办法:每月考核1次,由教研组和教务处共同考核,分管副校长审查。

  5、计酬办法:指导教师听课一节计酬3元,指导教案mdash;个计酬5元,指导校级公开课一节10元。每月考核后教务处将工作量开据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发放课时津贴时一并发放。

  6、奖惩办法:

  (1)若被指导教师成长特别良好,则帮带时限满时,给予指导教师特殊培养费和青年教师成长特别奖。

  (2)若指导教师未尽到指导责任,学期或学年无明显效果,则扣还所领指导费。

  (3)若被指导教师离开小金中学,则学校付出的培养费将由该教师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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