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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课件(人教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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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第三课 公民权利1、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关心选民的疾苦代表选民的心声办实事、办好事维护选民利益2、哪些人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我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②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3、政治自由括什么?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政治自由监督权:1.内容: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2.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监督权4、行使监督权要注意什么?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5、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6、公民的人身自由括哪些?有作用?①人身自由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②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人身自由: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査公民的身体。人格尊严:1.内涵: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誹谤和诬告陷害。7、人格尊严权括哪些?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括名誉权、荣誉权、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住宅:1.定义: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2.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1.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2.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案例分析】? 侵犯公民人格尊严权案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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