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南学习目标: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独立行使职权,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培养合作学习的。学习:认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一、知识回顾 回顾“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回答: (1)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它的组织体系是怎样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哪个?(2)我国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是怎样的?最高行政机关是哪个?学习过程: 1、人民法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2、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我国设立( )、地各级人民法院和( )。地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二、新课:国家司法机关(一)自主预习:(课前小组检查,预习反馈:有疑问、值得注意的知识)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 )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 ),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 ),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4、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要遵循的要求:必须坚持以( )为依据、以( )为准绳,( )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5、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审理审判权 社会秩序事实法律依法独立法律监督机关6、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我国设立( )、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7、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 行使(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 ),保护公民、组织的 合法权益,维护( ),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权提起公诉司法公正8、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要求:人民检察院( )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 ),忠( ),忠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独立行使事实真相法律 1、阅读课本92页“探究与分享”,讨论:本案中人民法院行使什么职权?答:2、阅读课本93页“探究与分享”,讨论: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种职权?答:(二)问题引领,合作探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