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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做守法的公民》第二框《预防犯罪》说课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主讲老师:罗霞北京市三帆中学指导老师:陈英北京西城教育研修学院金利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一、教学目标的确立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知识目标: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一)内容分析课程标准:“成长中的我”中的“心中有法”。内容标准:“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二、教学内容的分析(二)重难点分析犯罪的含义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含义与类型;杜绝不良行为,加强自我防范。二、教学内容的分析中学生的法治观念现状是本课的学情基础。一方面,青春期阶段的中学生心理和生理发育不成熟,情绪波动较大,做事易冲动,自律性较差,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加之又极易受到周遭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提高认识,及时纠正,就有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中学生缺乏对法律的正确认识,是非界限模糊,价值观念扭曲,部分中学生甚至错误的认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接受相关的法治教育,极易造成中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学情分析环节一:犯罪的定义环节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环节三:刑罚的含义和种类导语——出示任务——反馈指导——小结环节四:认清危害,远离犯罪环节五:杜绝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四、教学设计过程环节一:犯罪的定义出示任务:请你判断反馈指导:环节一:犯罪的定义小结:刑事违法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环节一:犯罪的定义环节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导语:环节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出示任务:分析案例反馈指导:环节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小结:通过分析,总结犯罪的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的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也不构成犯罪。2、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标志。违反刑法不只是违反刑法分则,还包括违反其他分则性条文。3、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的法律后果。只要刑法没有对其规定刑罚后果,该行为就不是犯罪。免予刑事处罚,说明行为还是犯罪,只是不给予刑事处罚罢了。环节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环节三:刑罚的含义和种类导语和出示任务:反馈指导:环节三:刑罚的含义和种类反馈指导:环节三:刑罚的含义和种类环节四:认清危害,远离犯罪出示任务:请你判断反馈指导:环节四:认清危害,远离犯罪小结: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作为初二的学生,有的同学已经年满14周岁,到了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请大家一定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环节四:认清危害,远离犯罪环节五:杜绝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导语和出示任务:环节五:杜绝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反馈指导:环节五:杜绝不良行为,防患于未然小结:很多犯罪不是一朝一夕铸成的,而是一条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到违法行为到犯罪的轨迹,所以不良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要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从小事做起,依法自律,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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