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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今天我的说课内容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一框题的内容,我将以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样教为思路,从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以及板书设计这七个方面展开我的说课。一、说教材《法不可违》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一框题的内容。本框题下有两个目题:一是违法无小事,这里主要了解法律的概念、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含义;二是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了解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尤其是行政和民事违法行为,树立遵章守法意识。本框是学生对法治了解基础阶段,为后面法理的学习做好铺垫。本框题概念多,理论性较强,宜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典型生活事例的分析、归纳,使学生明确教学重点,形成认识。二、说学情八年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不稳定,叛逆心出现端倪,做事易冲动;遇事开始有主见,勇于怀疑,但往往很片面,对法律、违法行为等内容了解不多,在认识和态度上容易产生偏差。易受环境的影响,想表现自己,又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极易产生某些不良行为。大部分学生上进心强,遵纪守法,但也有少数学生规则意识淡薄,行为习惯不好,或者误以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特殊保护,犯了法也无所谓,需要教育矫正。三、说教学目标根据本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程标准的规定,结合八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及其心理特征,我确定本课的教学目标如下:【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树立遵守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能力目标】能够辨别一般违法行为,远离违法行为,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知识目标】知道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四、说教学重难点根据教学目标,我确立本课的重难点为:【重点】违法行为的种类。【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五、说教学方法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结合思想品德课程的特点,本节课我将采取以下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情景教学法六、说教学过程环节一:导入新课我会运用多媒体播放微视频《公共场所的行为百态》播放完毕,请同学们说一下自己的感受。学生可以得出这样的答案比如大闹机场、旅游景区留言、地铁上吃有气味的食物……。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根据回答,我会适时点出:这些行为不仅仅是不文明的行为,实则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是要被处以不同的罚款的,更严重的甚至面临着刑事处罚。可见《法不可违》,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行为,现在来开展我们的司法一日游活动。运用学生身边常见到的行为现象引出课题,可以更好地让同学们关注课堂,进入到即将所讲的内容当来。而且在课堂的伊始,就创设情景,让同学们能更好地参与课堂。【过渡】因为开展一日游活动,需要让同学们对法律、违法行为等概念进行理解,所以设计了两个普法的小活动,解决第一个目题。环节二:新课讲授一、违法无小事1.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活动一】抢答大比拼请学生阅读课本46页违法无小事下面两段话,2分钟的时间。随后合上课本,进行抢答比赛。我会设置抢答的问题:(1)什么是法律?(2)法律规定了什么?(3)法律的意义是什么?(4)什么是人民的行为底线?学生回答完毕后,我进行总结: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的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这个活动是自学加比赛的方式,让学生带着目的去进行学习,对学习的结果检测充满竞争性。既能传递给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又能调动课堂的氛围。【过渡】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这就进入到第二个活动。2.违法行为的含义、类型及各类型的含义【活动二】智慧大碰撞课件通过呈现三个例子。镜头一:朱某在学校操场捡到苏某手表不归还,法院判朱某限期归还。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捡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镜头二:李某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做出起哄、打闹等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处罚;镜头三:赵某多次持刀抢劫小学生的赃款一千多元,法院认定其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抢劫他人财物的应判刑罚。学生进行小组讨论:①三则案例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什么是违法行为?②以上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找小组代表汇报讨论结果,我会总结讲述:三则案例,相同之处都是行为主体做出了侵害他人利益的事,不同是受到惩罚的法律依据是不一样的。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如欠债不还的行为、捡到物品不归的行为。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乱涂乱画破坏文物、扰乱机场秩序的行为。③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如故意杀人的行为、偷窃行为等。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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