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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国旗制度四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0-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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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校区每周星期一7:00举行升国旗仪式,高一、高二两个年级间周一次,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缺席。

  二、各班级6:45下楼集合,两路纵队带到指定地点,班主任站在班级队伍后面。待升国旗仪式完毕后,由体育教师统一组织、按序带回。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教师和学生应脱帽立正,仪态要庄重、严肃,向国旗行注目礼。在整个升国旗仪式时,任何人不得交谈、鼓掌或随意走动。

  四、每次升旗由5人负责,主持(1人)、升旗(1人)、护旗(2人)、演讲(1人)由各班级代表轮流担任。

  五、每周星期一国旗升起后,由学生代表、年级领导或教师进行国旗下的演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

  六、 除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外,其它时间每天早上6:50由升旗班级升起国旗,下午17:30降下国旗。

  七、学校在国庆节、劳动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升挂国旗,学校的重大活动也要升国旗,但不举行集体升旗仪式。

  八、规定的升旗仪式时间,若因天气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时,校团委临时通知。

  九、各班级“国旗下的讲话”演讲稿在举行仪式前要送校团委审阅,仪式完毕后要送校团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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