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承诺“20不”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1-17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师德修养,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枣庄三十九中认真抓好寒假师德教育活动,全体教师与学校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承诺“20不”,即:

  1.不讽刺、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生。

  2.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随意停学生的课。

  4.不以考试成绩为学生排名次并实施不正当奖励。

  5.不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6.不搞有偿家教。

  7.不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8.不私自到校外兼课或在各级考试和教科研活动中弄虚作假。

  9.不浓妆艳抹、穿着奇装异服。

  10.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11.不私自调课、旷课。

  12.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3.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14.上课时不使用通讯工具。

  15.不训斥、侮辱家长。

  16.不向家长索要财物。

  17.不在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

  18.办公电脑中不安装游戏、聊天、股票、影视等非办公软件。

  19.不参与邪教、迷信、赌博活动。

  20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严禁有偿家教七项制度    下一篇:全员班主任制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