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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八下道德与法治3.1公民基本权利选择题必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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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民基本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政治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重要形式)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搜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最基本、最重要)住宅不受侵犯——非法搜查、非法入侵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基本权利财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劳动权——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物质帮助权——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医疗卫生事业受教育权——义务教育制度、制定资助政策文化权利——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制作和其他文化活动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表现: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3、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5、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6、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8、教育的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基,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国家和民族未来。文化权利: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公民基本权利的特点:由宪法规定;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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