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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案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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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教案【核心素养】法制意识【教材分析】本节课是本册第一课中的第二框,本框内容与上节课内容相连接,是从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角度,帮助学生认识宪法。本课安排一,旨在让学生了解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职权,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及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学情分析】八年级学生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已初步树立起法制意识。但由年龄较小以及受生活经验所限,对宪法的地位、作用等的认识仍旧匮乏。本节课将基情境,探究问题,生成观点。让学生明白宪法在组织国家机构与规范权力运行面的作用,从而形成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认识。【课程标准】课程依据标准是“法律与秩序”中的“知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的准则,增强宪法意识。”【教学目标】1、结合图片及教材知识,了解国家机构的组成式、以及国家机构的职责均由宪法规定。 2、结合人大选举及政府向人大作报告的案例,能够准确说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式,以及人大与各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3、分析漫画“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案例“某贪污”、“某渎职”、“小同学的事例”,了解宪法规范权力运行的式。4、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认识法律的作用,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教学重难点】:了解宪法的地位、作用,认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难点:宪法核心价值在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教学法】情境探究法、讨论法【教学过程】导入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宪法是如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如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宪法。请思考一下,宪法还有没有其他的作用。务一、结合图片及教材知识,探究国家机构的组成式、以及国家机构的职责。探究活动一PPT展示图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民法院”问题:以上图片中,哪些属国家机关?它们是由什么规定的?例: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关,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组织国家机构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期、工作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务二、结合人大选举及政府向人大作报告的案例,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式,以及人大与各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探究活动二出示图片案例一:代表投票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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