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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第一课时公民基本权利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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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民基本权利 教案【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逐步增强权利意识,进一步感受宪法与每个人的关系。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知识目标:知道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这些基本权利的含义。【教学重难点】教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学难点:人身自由。【安排】 2【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运用你的经验:小云爸爸妈妈的工资收入在当地属中等水平,爷爷奶 奶每月能领到养老金,妈妈还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早餐后,小云去上学,爸爸妈妈去上班,爷爷奶奶相伴 去公园散步。这是他们平凡而幸福的一天。从小云一家人的生活可以看出他们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学生回答,教师归纳,引入课题。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活动一:投上宝贵的一票“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1.思考:(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提示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二)政治自由知识识记: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三)监督权活动二:探究监督权的行使(阅读教材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2.思考: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提示:先生是在行使监督权。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3.归纳总结: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由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助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监督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国家机关提出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有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活动三:案例回放——某故意伤害案相比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某无期徒刑,二审虽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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