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网吧,爱青春 风筝我漂浮在空中穿梭在层云之间想捕捉一片属我的云彩轻轻靠近却只有满身的露水让我更难飞行在风的国度里没有一寸的晴空可让我驻足我以为放开了线可以更自由在漂泊的日子里我才悟道你的心是因为这根线才与我贴近 2002年11约23日,一个年轻的生命离开了人世,极度悲伤的父母为了给昊锋讨回一点公道将绿岛网吧告上了法庭。法庭最后判定,绿岛网吧赔偿昊锋父母丧葬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共计36884元。宣判后,昊锋的母亲被亲人背出了法庭。 昊锋及母亲 母·子:海这边是一棵树/海那边是一棵树/一株是母亲/一株是孩子/隔着惊/母子相望/母在这边泣/儿在那边哭/冰冷的海水/将泪水凝固 昊锋 2003年8月9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接到了一个年轻女孩的报案电话。她说在成都北郊的亲水园广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她十七岁的朋友被人杀害了。 受害人身上一共被刺了16刀,由流血过多死亡,最终受害人的几十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抢走了。 实抢劫杀人的少年:成,今年17岁;武,今年16岁;健中,今年不满14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建中不承担刑事责。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抢劫呢? 武:“我们每一次抢了之后就是上网,就是这些。我们的大多都是用来上网花光的,100块中间起码有60块是用来上网的。” 今年一月,这两个少年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虽然在铁窗里度过了半年多,但两个少年依然难以忘记网络对他们的强烈吸引。 武:自己觉得上网有一个网瘾,就像吃过鸦片一样,特别想上网,就算没的时候想设法找点上网,每天不去上网心里都觉得过不去,心里痒痒的,想摸到键盘。 成:说不出的一种神秘感觉,很神秘。很难捉摸出是怎么样的,但是你很喜欢它,说不出来的一种感觉。 2001——2003年平舆县17名少年因为网吧丧命部分受害者照片 2002年,蓝极速网吧特大纵火案中25个年轻生命被大火无情吞噬。 南昌一少年连续三天三夜上网,导致双目失明。 记者从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了解到,管教所里在押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中,有70%左右的服刑人员去过网吧,因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或浏览色情网站而导致直接犯罪的服刑人员占3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授权新华社2002年10月播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11月15日起,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将受到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可证等处罚。 条例规定,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