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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机关教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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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做主第六课 我国的国家机构第一 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目标: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情,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问题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自己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认识,自觉热爱国家权力机关;增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崇敬。教学重难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其职权难点:人民如行使权力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讲授法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人民当家作主,不仅需要完善的国家制度予以保证,而且需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实现。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建立起了的一套国家机关体系,既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有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我国的国家机关括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因此,为实现国家管理目标,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那么,这些国家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它们的职权有哪些? 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这堂课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二)、讲授新课请学生阅读教材P76///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具有哪些职权?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13多亿人不可能都去直接管理国家,只能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去管理国家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性质: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的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开会只是式,是其行使职权的式。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式选出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 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 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利。(2)、选举式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县级和乡级(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产生。根据选民的居住状况或者生产单位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按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候选代表人数应多应选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到一倍。代表名额根据人口比例设置,县级一般不过450人,乡级一般不过100人,人口过13万的乡镇代表人数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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