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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机关》说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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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如依法办事,自己的法治意识和观念,敬畏法律,信仰法律。  目标:通过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对司法机关的认识,进一步学会依靠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要求。  二、教学内容的分析  (一)课标依据  本课的课标依据为“我与国家和社会”层面,即其中第二部分“认识国情,爱我中华”中的“了解我国现阶根本政治制度”等相关内容。  (二)内容框架  本课教学内容选自 “我国国家机构”的第五框“国家司法机关”,本框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两目。  教学设计力图通过情境和案例教学,引导学生明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通过学习,知道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进一步支持和配合国家机构的工作,形成法治思维,将所学理论与现实生活相结合。  三、学情分析  初二学的学生,处对事物好奇但是又缺乏判断的时期,在日生活中,他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国家机关,对司法机关的名字更是耳熟能详,但是对与其相关的关键知识,并不清楚。思维的误区会导致行动的偏离,在这个关键学,给予学生一些与司法机关相关的知识的教育和引导,是十分必要的。引导学生自觉法治素养,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教学设计过程  基以上的分析,本框题的教学设计了四个环节:  环节一:新课导入  环节二:人民法院  环节三:人民检察院  环节四:小结  每一个环节基本按照“导语——出示务——反馈指导——小结”教学过程来实。  (一)环节一:新课导入  本环节的评价务是:聚焦  针对评价务,教师出示对比图片,并提出问题:“观察这两幅图,你看到了哪些文字信息?请分享你的理解。” 引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概念,引导学生走近司法机关,为下一环节的开展作好铺垫,利用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二)环节二:人民法院  本环节的评价务是:了解人民法院  针对上述评价务,本环节以案例分析为依托,利用思维推进式服务教学,引导学生法治思维。通过案例一认识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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