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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星评选方案三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2-04-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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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优秀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道德观念,激发学生“争先做优”进取精神,使我校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学生的积极性。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全面发展之星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 思想积极、进步。

  2.热爱学习、热爱劳动、助人为乐、文明礼仪。

  3、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能听从老师的教导。

  4.在思想、体育音乐、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有成就的可以专一评为“校园特长之星”。

  5、凡不守纪律,打架骂人;不写作业、不听老师的教育,爱买零食、不珍惜父母劳动果实者都不能评为“校园之星”。

  二、校园之星评选办法如下:

  每周一评以《 小学生日常行为25条》

  (一)德育之星:奖给讲文明、有礼貌,品德高尚的学生。

  (二)劳动卫生之星: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热爱劳动,积极表现。

  (三)勤奋学习之星:在班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学习,帮助同学,能按时完成作业,

  (四)、遵规守纪之星:奖给在学校中或社会上一贯遵规守纪、尊敬师长;严于律己做出表率的学生。

  四、评比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由班主任负责:一定要认真对待,把好事做好,做优做大,让此项活动能真正的起到教育、鼓励学生的作用。这将是良好班风形成的根本,更是良好的小风形成的根基。

  2、尽可能的让每个学生都有受到表扬和赞美的机会。

  具体要求:

  (一)班主任在参考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人选,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不得兼报

  (二) 奖种由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自行选定。应考虑表彰后的实际效果,必须对班级成长有用,以有利于班级工作,有利于调动学生各方面积极因素为原则。

  (三)各班务必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后递交本班“校园之星”名单(填写表格)交与王勇老师处

  (四)学校收到“校园之星”表格后于星期一上午将获奖照片展示与校园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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