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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约措施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4-07-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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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制约措施

 

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二、严禁以站体罚学生,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不得超过5分钟,不得令其面壁而立或站在公共场所置之不理,请到办公室的,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

三、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个别学生因影响上课不得不请出课堂的,必须交代其他教师帮助教育,下课后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回家(个别因病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

四、严禁罚抄作业,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文科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最多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题目和遍数。

五、严禁“封建家长式”的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慑恐吓学生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不得任意传唤家长到校。

六、严禁以“留”体罚学生,放学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校,确实需要留下个别辅导的,必须有老师在场,不得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严禁以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体罚学生。

上述规定,须认真执行,若违反其中一条者,一经查实,以体罚或变相体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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