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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0-0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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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及时应对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及时、正确、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恶性事故

  当宿舍区域内发生恶性事故(如抢劫、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等),宿舍管理员或值班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如果事态已无法平息或失去控制,应及时向保卫处、楼宇中心和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报告,必要时(指现场情况特别严重时),可直接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如有人员伤亡,报告的同时应做好案发现场的保护工作。

  接案后,保卫处、楼宇中心和宿舍管理科接到报案的有关同志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理措施。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治疗,如果现场情况特别严重,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二、急病

  公寓内学生出现突发急病,学生应立即拨打学校卫生所值班电话:88233120(通榆校区)、88258143(新长校区),或直接护送发病学生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治疗。如发病学生的病情十分危急,可直接拨打“120”进行求助,与此同时,宿舍同学还要及时向公寓(宿舍)值班室和发病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情况,并做好去医院前的准备工作。

  三、失窃

  学生宿舍内发生失窃现象,宿舍同学、管理员、值班员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同时做好案发现场的保护工作。

  2、向楼宇中心报告,并视情向宿舍同学所在二级学院或学校领导汇报。

  3、协助保卫处做好宿舍失窃的分析排查工作,加强宿舍区的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舍区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火灾

  火灾发生后,知情者须迅速向公寓(宿舍)值班室、学校保卫处或“119”报警。为减轻消防部队的压力,并将学校和宿舍同学的损失降到最低,火灾发生后,知情者、宿舍管理员、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和火势大小,用最适合的方式迅速报警:

  1.火势较大,或者重点、危险部位发生火灾,靠学校自身力量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后报告学校保卫处。报警后,宿舍管理员、值班员要做好火灾发生后的自救工作:切断电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指挥人员安全疏散,转移重要物件等。

  2.一般性火灾(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身力量可以在短时间内扑灭),宿舍同学、管理员、值班员在向学校保卫处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现场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火灾发生后,管理员要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和后果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物管中心和学生处进行汇报。

  五、停水、停电

  学生公寓(宿舍)突然停水、停电,应立即向公寓(宿舍)值班员或宿舍管理员报告。届时,值班员或管理员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1、及时与修建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联系,请求修建中心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排查:若是外部原因(指供电局、自来水公司)造成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请求供电、供水部门的支持;若是学校内部原因造成的,及时通知修建中心组织人员抢修。

  2.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讲明情况,尽量取得学生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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