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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告家长书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21-06-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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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您的希望,更是我们的明天!交通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随着交通的发达,在我们身边交通引起的事故也频频发生。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2、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3、交通法规规定,。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在接送幼儿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接送,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打闹,要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学生自行上下学途中发生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在安全方面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孩子平安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每一天。

  附: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学生姓名(签字):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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