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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纪律教育告家长书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11-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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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现将我校对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告知家长,请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孩子遵照执行。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过斑马线应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不能乘坐无营运载人资格的车辆。

  2.注意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3.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衣物。

  4.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

  5.不能抽烟、喝酒、赌博和在校内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有纠纷报告老师处理,不能请人帮忙解决。

  6.不能进入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

  7.不能同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不能将校外人员带入宿舍,更不能留宿。

  8.不能携带刀具进校。

  9.不能翻爬楼道、阳台、门窗及围墙等。

  10.不能私自下河塘洗澡。

  11.不能学生不假不到校,不能在学校上课期间私自出校。

  12.不能学生周六、周日不请假出校。

  13.上课认真聆听老师操作要求,体育课听从老师安排,不私自活动。

  14.不能搞恶作剧,如不突然拉开别人的凳子,不用脚绊别人等。

  15.不能追玩疯打。

  16. 不与陌生人搭腔,不吃陌生人的东西,夜晚回家,走光明和人多的路线。

  17. 上下楼梯靠右行,特别注意不能在楼道上疯玩,发现有人摔倒或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停下,并大声告知后面同学前面有人摔倒或发生的情况。

  18. 晚自习突然停电,学生不能擅自行动,要坐在教室里静候学校,老师,班长的统一安排。

  19.校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报告。

  20.不能在校内使用学校提供外的电器。贵重物品不能带入校园,家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时给生活费,生活费及时充入充值卡,将多余的生活费交班主任或寝管老师管理。记住现金与各种卡随时随身带。

  以上各条,请家长经常教育并监督孩子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我们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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