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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8-01-1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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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乡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邵阳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防止暴发流行。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乡中心学校成立预防控制手足口病领导小组,由罗峦球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各学校,各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各单位也要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疫情监测

  托幼机构及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或校长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发热伴皮疹或其他传染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医院隔离治疗并向乡中心学校,乡卫生院报告。

  (二)疫情报告

  1、手足口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托幼机构及学校有关人员发现可疑手足口病病例时,应及时向乡中心学校及乡卫生院报告。

  2、各托幼机构和学校发现聚集性的手足口病疫情、手足口病患者异常增多或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时,要在2小时内向乡中心学校及乡卫生院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防控措施

  1、要指定专人或校长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向乡卫生院和中心学校报告。

  2、发现患有发热或疱诊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直到病愈(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消退)方可返校。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3、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做好饮水、饮食和环境卫生。

  4、按照健康教育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四)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

  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家长注重孩子的个人卫生,搞好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流行季节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场,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发热,出诊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发热,出诊等症状,应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学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要及时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使用菊酯杀虫剂灭成蝇。

  (五)培训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

  (六)加强卫生监督

  中心学校将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校饮食饮水与环境卫生、晨检制度、健康教育等卫生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解决。

  五、督导检查

  乡中心学校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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