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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4-07-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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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发展多种才能,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在校园内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氛围,推进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学校决定每学期评选“校园之星”。“校园之星”是指在学习、工作、艺术、体育、科技、环保、劳动、爱心、进步状况等多多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项目:设学习、工作、艺术、体育、科技、环保、劳动、爱心、进步之星等多多项。
     2、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有优良的学习态度和方法,成绩优秀。在本班居学习成绩前3名,或在学校、市级学科知识竞赛中获过一等、二等奖及以上。
    (2)工作之星:为学校、班级、团支部或学校做过大量工作,表现突出。
    (3)艺术之星: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演讲、主持人和文学作品创作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在学校、市级竞赛中获过一等、二等奖及以上。
    (4)科技之星: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和科技实验方面有突出特长,在学校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体育之星: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学校、市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获过个人单项第一名、第三名以上的名次  

(6)劳动之星:在完成学校或者班级劳动任务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较长时间为学校、班级或者社区完成某项劳动任务。
    (7)爱心之星:本年度在帮助同学克服困难,资助贫困学生方面有优秀表现,或者在参加社会献爱心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
    (8)进步之星:本年度在遵守纪律方面有显著进步(多数教师认可)或者在班级学习学科知识方面有很大进步。

(9)环保之星:为保护环境做出贡献,义务宣传环保知识,为学校班级卫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10)若有典型人物,“校园之星”范畴可进行外延,如可申报“尊师之星”、“孝敬之星”等等。均为该方面表现比较突出者。
     3、评选、奖励方法:

(1)每班可选其中一项推荐1名人选(某些项目若无合适人选,可以放弃)。
    (2)每班由班委会推荐产生候选人,学生也可以直接向政教处自荐。
    (3)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格(包括票数、获奖证书复印件)并上报政教处。
    (4)由政教处组织评审产生正式人选。
    (5)给每位“校园之星”学生颁发证书。
     (6)在学校宣传橱窗中公布“校园之星”学生的名单并张贴相片。
     (7)“校园之星”学生可以优先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一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_______  年_______月

 

姓名

 

性别

 

班级

 

拟申报星名

 

100

 

 

 

 

 

 

 

 

 

 

 

 

 

 

 

 

 

 

 

 

 

 

 

班主任签名:

               

 

注:1、每班限报1人。

2、本表请务必按时交到政教处或交送电子文档。

3、星级名称参考:勤奋之星、爱班之星、责任之星、奉献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节约之星、进步之星、文采之星、文明之星、劳动之星、友爱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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