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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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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导学案学习目的:1. 积累文言词语。2. 准确、明白地翻译文句。3. 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说理透辟的论证法4. 认识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步性及其现实意义学习、难点:1. 对语句及中心的理解2. 对论证法的理解学习准备作者作品简介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今县)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孔子,后世以“孔”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法先”。在孔子的“仁”学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齐等诸国,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学习过程文章内容概述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本文节选自《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人格的事来。字词提示【所欲】“所”动词,相当名次,意为“喜爱的东西”。【得兼】同时得到【有甚】比……更重要【苟得】苟且得到,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wù,厌恶,与“欲”相反。【患】祸患,灾难。【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不用也】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由是】按照这种法。【是故】因此,由此可见。【非独】不仅仅。【勿丧】不丧失(其本心) 【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豆】古代盛饭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羹】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呼尔而与之】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尔,助词。【蹴尔】用脚践踏着。【不屑】因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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