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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少年” 评选方案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5-09-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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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通过“美德少年(以下称实验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典型形象,引导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从自我做起,用行动关爱社会、校园、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1.尊敬师长,主动向老师问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上,勇于创新。

  2.学习勤奋,成绩显著;兴趣广泛、学有所长;近3年获区、市级奖励者优先。

  3.遵守上下课纪律,上下楼秩序;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爱护公用设施

  4.爱护环境,主动弯弯腰,捡起一片纸;自觉把食品袋和纸屑投进垃圾箱。

  5.孝敬父母,尊重长辈,邻里和睦,勤俭节约,学会自理,整理家务。每天给父母老人倒一杯水、端一碗饭,每周与父母老人谈一次心。

  四、具体措施:

  第一步:宣传发动:学校公布、班内张贴公示评选方案,并告知家长,让每一个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第二步:逐级评选:

  1.各班级每月选出一名“实验之星”候选人并将事迹材料上交级部,级部综合评选一名优秀候选人并将其事迹材料提交政教处。

  2.校级“实验之星”每月评选一次。

  3.由政教处、校团委对年级“实验之星”进行考察,各级部每月推选一名“实验之星”(初四级部每月两名)经政教处审核通过后授予校级“实验之星”荣誉称号,并在每周升旗仪式上进行事迹宣传。

  第三步:表彰阶段。

  1.对获得校级“实验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全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号召全体学生向校级“实验之星”学习。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区级及以上“实验之星”评选。

  2.学期末,将根据各班“实验之星”的申报及评选情况作为对班级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质量。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全校各年级、各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真正选出我校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勤奋好学、乐于助人等在养成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使美德少年成为全校学生的楷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充分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各种载体,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学校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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