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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所属栏目: 政教处范文  更新时间:2016-03-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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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天气转热,又是汛期多雨季节,我省连续发生学生游泳溺水死亡的安全事故,5月20日,朱虹副省长亲自下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学校和家长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此类事件发生,为此,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禁止任何学生私自到江河、水潭、小溪等水域游泳、嬉戏,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如,通过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溺水警示语:生命只有一次,远离危险水域;江河湖海多险流,私自游泳危险多;预防溺水,远离危险,珍爱生命,平安成长。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等。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学校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是校外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家要教育您的孩子:
1、禁止子女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带领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不去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等。  
5、雨天行走、在井边打水时要格外小心。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上饶县花厅中学
2012年5月22日
 
花厅中学夏季防溺水教育家校联系情况登记表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班级
 
                        防溺水家长安全监管承诺书
为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齐抓共管,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履行家长是校外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认真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并严格要求子女不私自或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不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带领下游泳或从事其他活动。
3、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在家长陪同下让子女到有资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的游泳馆游泳。
4、加强与学校联系,及时掌握子女的动向,消除安全隐患。
 
承诺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家长联系电话以及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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