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认真履行《教师法》中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1、关爱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任何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遵守有关规定,不收费办班,不有偿家教,不提供和组织生源或向学生宣传、推介有偿家教活动;不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或为其提供任何便利;不擅自受聘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教育机构任兼职教师。
3、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礼物,不以教谋私,不私自向学生推荐、代购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不乱收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外的其他费用。
4、遵守学校纪律,上课时不接打电话,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不在上班时间随意外出办私事,不上网玩游戏、炒股等。
5、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6、遵守交通规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开车时不聊天,不接打电话,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
7、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8、严格执行会议制度,严禁代会、缺会、迟到、早退,参会时一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接受监督。如有违犯,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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